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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7-04-18

穗府办〔2017〕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科技创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创新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3日

广州市科技创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目 录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广州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打造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全面跃升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穗府〔2016〕6号),编制本规划。

  一、迈向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新阶段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广州确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市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在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2015年,全市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达到88.7亿元,全社会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到380.13亿元,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1%。截至2015年,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9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6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8家、企业技术中心22家,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919家。移动互联网、工业机器人、无人机、干细胞、癌症靶向治疗和重大疾病防治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1—2015年共获国家科学技术奖88项、省科学技术奖888项,分别占全省获奖数的57.1%和68.2%;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取得新成效,“两院院士”人数占全省的82.5%、“千人计划”人数占全省的54.7%、“万人计划”人数占全省的77.4%。聚集了全省80%的高校、97%的国家级重点学科、7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58%的独立研究机构。到2015年底,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20889项。城市综合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初步建成,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运算速度连续6次位居世界超算500强榜首;到2015年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8家,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150家,总孵化面积达到650万平方米,众创空间47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6家。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广州中科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发展。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组建运作。广州高新区、中新知识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大学城、国际生物岛、天河智慧城、国际创新城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不断推进,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准建设。

  ——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42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9.7%。科技创新对环境、生态、交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不断完善科普设施,到2015年底,全市科普基地达到91家,广州科学馆立项筹建,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11.7%,全社会创新意识显著提升。

  ——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通过,建立科技创新“1+9”政策体系,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落实良好。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深入开展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逐步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三权”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5年底,设立6家科技支行,设立首期4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实行科技金融创投联动补助,推动成立广州市科技企业“新三板”发展促进会。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和枢纽城市建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设立运作。

  ——国际创新资源集聚能力显著增强。已建成37家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培育53家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孵化基地;推动实施251项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建立卓有成效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新机制,与乌克兰国家科学院、英国伯明翰大学等一批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合作启动建设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建设和发展了一批国际合作新型研发机构和平台,推动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在国家中以经济技术合作框架下积极推进广州中以高技术产业合作重点区域建设;实施羊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引进一批国际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其中获国家友谊奖4人,“千人计划”172人。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创新面临突破,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势在重塑,一批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将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国际科技创新呈现的新特征、新趋势和新方向,与我国确立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形成历史性交汇。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核心战略。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赋予广州新的发展定位和历史使命。广州作为重要的国家中心城市,必须着力增强创新实力和竞争力,着力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着力打造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着力提升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地位和国际创新新格局中的影响力;必须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服务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大局,担当引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必须着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全国、全省创造新经验;必须担当重任,在建设科技强国的道路上走在前列,做出重大贡献。

  随着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和热情高涨,科技创新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城市创新能力有望实现跨越式提升,广州科技创新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广州科技创新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瓶颈和深层次问题亟待突破,主要有: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缺乏,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不相匹配;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小,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不多,缺乏代表国家水平的科技型龙头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弱,难以支撑重大产业、战略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滞后。制约创新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和思想观念障碍依然存在;在吸引和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制度性制约,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发成果难以在广州本地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政策、措施优化提升空间依然很大。

  ——科技创新投入保障能力不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仍然偏低;科技金融发展缓慢,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动力不足;缺乏创新型领军人才;整合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和要素能力不强。

  ——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科技服务业不发达,较为分散;科技创新服务机构规模小,专业化服务水平偏低,服务方法和手段单一;高端科技创新服务人才不足、结构不合理。

  (三)指导思想。

  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城市发展核心战略和总抓手,以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城市为总目标,发挥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龙头作用,统筹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顺应科技创新区域集聚规律,打造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把广州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创新发展主引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排头兵、国际创新人才基地、国际创新创业新高地。

  ——坚持战略导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的科技需求为导向,强化规划统筹,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坚持重点突破。聚焦科技创新重大目标,在若干原始创新、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有所作为,瞄准科技创新关键共性难题和重大短板,整合和统筹各方创新资源,在创新驱动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示范引领。抓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的重要机遇,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区,发挥在全省、全国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坚持开放协同。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核心节点;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和泛珠三角地区的创新协同,深化部省市和校(院)地合作,推动政产学研金多主体、跨区域协同创新。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将广州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城市,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形成开放、宽松、自由的创新生态,科技创新多项重要指标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

  ——创新投入大幅提高。全社会R&D支出达到84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0%以上。

  ——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在干细胞、移动互联网、健康医疗等若干技术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科技创新企业总量达到20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0家,培育1—2家销售收入千亿级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超过5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以上,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受理量达到1000件以上。

  ——创新资源高度聚集。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4%,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千人计划”等高端创新人才超过300人,省级以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团队成员)超过500人。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0家,其中1—2家具有国际影响力。技术交易额达到500亿元。

  ——创新创业生态更趋优化。聚集一批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新增创投总额1000亿元。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到150家、孵化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累计新增孵化毕业企业5000家以上。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120家,建成1—2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

  表1 广州市“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发展主要指标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促进科技创业,推进传统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建设科技创新企业数据库,编制企业创新地图,跟踪服务科技企业发展。建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开展创新创业信息推送服务,打破信息壁垒。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支持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创新和综合运用科技信贷、创业投资、专利服务、科技咨询、创新券、创业券等工具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在种子期、初创期的研发创新活动。

  实施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培育后备库,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规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下放创新管理决策权,完善国有企业创新考核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步伐。

  实施百家创新标杆企业重点服务工程。建立对口联系和服务制度,对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综合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在国内或国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创新标杆企业,重点支持其做大做强,发挥示范效应,培育打造航母型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体系。支持企业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以及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等多种方式建设研发机构,大幅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以后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到国(境)外建立研发机构,在全球利用和配置创新资源。

  (二)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中国科学院的支持,力争“十三五”期间1—2项国家新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广州。积极参与广东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集聚高水平的科学家开展战略和前沿导向的基础研究,力争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提高广州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科技创新地位和影响力,为科技创新长远发展打好基础。依托超算能力和云计算优势,布局建设一批国际科学数据中心。

  加大前沿技术和重大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科学研究和产业共性技术研究,衔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积极争取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强化现有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提升,围绕再生生物与健康、海洋科学等有较好基础的领域筹建广东省实验室和国家实验室。加强与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合作,继续共同设立联合基金。

  提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占有重要地位的理工科、应用型重点学科。重点支持高校提升知识创新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支持科研院所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设施、研发服务、研发信息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服务广州科技创新。

  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合作,进行基础核心技术、前沿关键技术研发活动,解决企业关心的前沿技术问题,形成一批引领型、颠覆性产业技术创新成果。

  支持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建设国际一流大学。引进国际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等资源,布局建设若干集研究生以上人才培养和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国际一流研发机构,开展前沿科技研发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打造链接国际创新资源新节点。

  (三)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建设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继续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合作共建,推进国内外高端研发资源和人才集聚。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企业研究院或出资兴办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发展研发型企业。加大转制科研院所改革力度,对接产业需求,加强技术转化和企业孵化服务,推动传统研究机构转型升级。

  鼓励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坚持走市场化道路,激发科研机构和人员活力,强化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能力。落实相关政策,在市场准入、资金扶持、人事制度、发展空间和用地等方面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创造适宜条件。

  

 

  三、拓展科技创新发展新空间

  (一)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根据广州自身的特色明确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1+7”格局中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培育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引进、产学研结合、国际及粤港澳合作、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实现跟跑国际先进科技园区、并跑国家一流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开放创新先行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协同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引领带动科技创新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做好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发展规划,坚持集约利用土地,依法依规开展区域范围调整,以广州高新区为核心,围绕广州科技创新走廊和珠江沿岸创新带,强化市区联动,构建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形成“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加强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协同,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配套出台含金量更高和更有针对性的人才、土地、科技金融、成果处置、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政策,形成相对完善的创新政策体系。建立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以下简称广州自贸区)“双自联动”机制,两区在优惠政策上实现双向叠加与覆盖,在体制机制创新、服务体系上实现共建共用,积极拓展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广州自贸区的对接合作渠道,进一步促进双方各类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与合作。

  实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强对“一区多园”格局的市级统筹管理与服务,统筹各园区重大项目引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重点研发机构发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促进各园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调发展。

  (二)打造科技创新走廊,强化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的基础构建。

  集中打造沿中新广州知识城、科学城、天河智慧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创新城、南沙明珠科技城为核心的广州科技创新走廊。

  

图1 广州科技创新走廊空间布局图

  制定《广州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实施方案》,整合政策、人才、资本、产业等创新要素,加大创新投入,强化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科技创新配套服务,以发展创新型经济为主要取向,形成广州科技创新资源、要素高度集聚的核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的主产区,主要创新指标和创新型经济总量到“十三五”末实现倍增。

  以科技创新走廊为重点依托,加强珠江两岸各类创新资源的整合和统筹规划,优化功能布局,把沿岸优势资源、创新要素串珠成链,优化提升珠江创新带。

  加强对全市科技创新区域发展的统筹规划,促进各区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依托各区现有创新资源与优势,推动特色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在有条件的区域规划建设若干个特色“科技小镇”、特色科技园区,完善科技创新创业和生活配套服务设施,深化、细化全市科技创新空间布局。

  

 

  

 

  (三)扩大创新合作。

  全面深化与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城市的创新合作,发挥创新资源和人才优势,强化全省“创新之芯”和华南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推动研发设计、检测认证、创业孵化、软件信息等服务输出和资源共享,服务全省和泛珠三角地区的创新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和辐射带动效应。建立穗港澳台科技合作机制,着力构建粤港澳创新圈,加强与港澳台在科技研发与转化、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养、科技园区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合作。

  (四)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实施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把广州嵌入全球创新链条,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与世界主要科技创新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建立以政府间战略性创新合作协议为基础,政府与民间项目、技术、机构、资金等合作为支撑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推动与美、欧、新、以、乌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研发创新、教育培训、知识产权、新兴产业、科技金融、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领域开展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在广州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研发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人才团队和先进技术成果,汇聚全球创新精英人才、领先技术和金融资本等高端要素,发展知识密集、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型产业,打造国际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继续建立和发展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一批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加快推动广州中以高技术产业合作基地、广州中瑞合作基地、中欧岭南创新创业科教园、中欧生命科技园、中欧产业发展中心等一批高端合作平台落地。把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等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发布、交易和人才交流、学术研讨一体化的创新合作平台。积极与达沃斯论坛、博鳌亚洲论坛等对接,办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引进高端创新资源。设立“珠江会议”高端学术交流平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使广州成为国际学术之都。

  大力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在科技创新资源密集、创新创业活跃的国家和地区,设立或与国外机构合作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孵化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掌握创新前沿信息,网罗创新领先技术和人才,拓展国际创新合作渠道。

  四、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一)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颠覆性技术研究,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科技专项,设置未来产业关键技术专题,加强未来产业规划与布局,实施一批具有显著领先水平和带动能力、形成非对称式发展优势的科技创新项目,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核心技术从“跟跑”到“并跑”“领跑”的转变,形成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龙头骨干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国有资本进入重点产业技术领域。重点培育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卫星导航、3D打印、机器人和智能制造装备、可穿戴设备、生物制药和高端医学诊疗设备等新兴产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重点支持新一代网络通信、高性能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高端软件、平板显示等细分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地。

  

 

  2.生物与健康产业。

  针对重大传染病防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免疫疾病、代谢类疾病等,重点开展中药、化学药、蛋白类大分子生物药等创新产品的研制;推进生物工程技术、医疗器械领域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支持功能性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药妆的研发及产业化,促进生物与健康产业实现高端高效发展。

  

 

  3.新材料产业。

  重点支持工程塑料、新型轻合金、特种橡胶、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功能材料、前沿材料、精细化工等细分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实现新材料产业向高端化、规模化、集约型发展。

  

 

  4.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

  (1)新能源产业重点支持智能电网及分布式能源、生物质能、氢能、太阳能光伏、风电设备、核电装备等细分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强化专业集聚及加快示范项目建设,实现新能源产业整体规模提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支持发展先进环保、高效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等细分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5.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

  重点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车联网以及动力电池及其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化、低碳化和信息化核心技术,加大对纯电动汽车和节能汽车的推广和普及力度。

  

 

  6.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支持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和海工装备等细分领域发展,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智能专用装备与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及通用部件、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无人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引领和支撑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成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加速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支撑传统优势制造业高端化发展。

  加快推动移动互联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绿色制造技术等高新技术向传统优势制造业的渗透,通过科技创新支撑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

  1.推进智能制造。

  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运用智能制造技术,实现生产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快推动工业机器人在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行业的推广应用,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云端+终端”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操作系统及其应用软件、智慧工业云与制造业核心软件等研发与应用示范,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在汽车、电子产品、轨道交通装备、医疗装备、数控机床、电梯等制造领域实施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试点示范项目。

  2.推进“互联网+”。

  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结合,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提高汽车、石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和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含量。实施“互联网+制造”示范试点,支持企业面向产业链关联配套企业建设智能互联工厂,搭建制造需求与制造资源高度优化匹配的协同开发/云制造平台。

  3.推进绿色制造。

  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源再生利用等技术、工艺和生产装备的研发创新及在传统优势产业中的推广应用,引导传统企业建立绿色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支持企业强化技术创新和管理,增强绿色精益制造能力,提升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技术装备支撑能力,实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推进实施低碳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采用绿色制造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三)驱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新型物流、会展服务等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研发创新。

  

 

  (四)促进文化科技融合,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1.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发展。

  实施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专项。组织开展对原创动漫、数字游戏、数字新媒体等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关键系统装备研究,加大对文化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广州高新区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项目,支持一批科技成果向文化企业转移,提升一批文化科技企业研发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创建一批文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集聚区。

  实施文化科技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支持文化科技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鼓励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研究机构,加速科技成果向文化产业转移;支持文化科技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2.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

  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音乐、动漫、创意设计、演艺和版权等优势产业,鼓励传统重点行业与现代科技手段充分融合。

  实施“互联网+”战略,培育文化产业与科技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积极发展IP(知识产权)、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网络视频、动漫网游、网络社区、数字音乐、数字出版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在研发模式、生产模式、融资模式、渠道模式及平台模式等方面商业模式的创新。

  提升发挥现有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孵化器和创客空间的作用,延伸孵化服务功能,为文化创客群体提供研发、展示、交流分享、预孵化、创业辅导和资金对接等综合服务。

  (五)支撑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

  1.提高医疗健康水平。

  组织开展民生科技重大专题,建设一批国家级医学科技公共平台、支撑平台、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和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实施,加快健康医疗新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在部分重大疾病综合防治、部分临床诊疗新技术应用等领域取得突破。

  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在医疗管理领域的应用,建立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资源库,构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

  

 

  2.保障公共安全。

  深化完善数字城管社会治安的视频监控应用。积极引导物联网与消防器材、地下管网、重要燃气设备等相结合,全面推进城市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网、智能安全供气等工程建设。搭建覆盖公共饮食环境的饮食安全智能监控系统试验平台及监控端。

  

 

  3.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支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研发。支持节能建筑材料、电梯、LED照明、空调和供水等节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进绿色工业技术的开发利用。支持污染减排、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清洁生产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空气净化技术、城市噪音控制技术、土壤和水环境的生态修复技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及检测技术、城市环境生态调控技术、城市与城镇群污染防控技术、智能家居安全监控技术等研发应用。

  

 

  4.支撑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加强交通智能科技应用,加快智能交通建设,实现对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控,构建公交车辆智能监控调度、出租车辆智能管理服务、危险货运车辆及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的交通行业智能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效应,构建“行讯通”信息服务平台。

  

 

  5.助推都市型现代农业。

  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整合我市科技资源,依托科研优势发展现代种业。围绕优势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与栽培、种苗快速繁育技术、质量检测技术,优质抗病畜禽、水产种苗快扩繁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种养技术、农业病虫害防治、健康养殖、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技术等开展科技攻关,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提升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立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完善和拓展农业产业链。

  

 

  五、建设国际创业之都

  (一)强化创新创业服务。

  开展研发设计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研发设计团队面向社会开展专业化研发服务,承接研发外包业务。支持多种形式的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活动,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育云设计、虚拟实验与制造、研发众包、网络众筹等科技服务新业态。

  加快建设成果转化转移体系。建设一批具有技术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等功能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成果转化转移机构。建立“研发机构、企业、中介、经纪人”等多元化、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重点支持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州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广州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

  加强科技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引进一批国际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和扶植一批基础较好、能力较强、业绩显著、信誉优良的科技服务机构。鼓励科技中介、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开展产业研究与决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将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内设机构向社会提供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技术检测等专业服务。支持以龙头企业或研发机构为核心组建行业联盟或产业技术联盟,为行业或产业提供共性服务。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商用化、法律、咨询、培训等市场化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引导培育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支持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用,争取新设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二)加速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增长计划,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一体化的科技创业服务链条,推动孵化器多元化、资本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

  鼓励支持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投资建设孵化器,在广州高校、科研院所集中的区域,结合城市“三旧”改造和大学校园规划调整,建设科技创业示范基地。支持企业投资建设覆盖产业创新链条的垂直孵化器。引导支持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改革创新。加快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将其建成集国际青年创新驿站、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引导支持孵化器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引进专业服务机构,搭建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孵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的孵化模式,鼓励孵化器以自有资金配套支持创业导师工作。

  引进国外科技创业孵化资源,在生物制药、移动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建设2—3家优势突出、资源集聚、服务齐全、机制创新,具有国际影响力、集聚力的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汇聚一批国际科技创业项目。积极对接国(境)外科技创新资源,合作建设一批孵化基地。

  (三)着力打造众创空间。

  加快推进广州科学城国家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众创空间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创客网络。培育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连锁化的众创空间,建设10家在全国乃至国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众创空间。支持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搭建全链条、综合性服务体系,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支持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支持各类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活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线上交流和资源链接服务。探索创业券等政府支持众创、众包、众服、众筹新模式。

  (四)健全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完善创业孵化、人才培训、质量监测、知识产权、企业融资等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本地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支持引导中小型企业联合设立行业研发中心和研发联盟,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转化能力。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站式服务。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服务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资源共享,构建网络化、特色化、专业化的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体系,编制、发布科技创新平台及其服务目录,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年度共享服务评估制度。

  六、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一)发展科技信贷市场。

  争取国家支持设立一批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新设和发展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产业链融资、投贷联动、股权质押融资等新型融资产品,探索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融资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等融资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创新运作模式,控股或参股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探索实施多种形式的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实施投贷联动。鼓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开展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担保及再担保等业务。进一步扩大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

  (二)培育和发展创业及股权投资机构。

  促进广州股权投资市场规范发展,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吸引一批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和资金,重点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特色基金小镇,集聚一批境内外优质私募基金公司。支持广州开发区建设国家级科技金融核心功能区。推动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建设科技金融一条街,提升服务科技企业的能力,支持建设创新创业金融街(园区),重点集聚与创新创业密切相关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网络小额贷款、网络金融大数据挖掘与评估、企业信用评价等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推动金融新业态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三)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持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科技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支持设立科技并购基金或科技产业基金,促进高端技术成果在广州落地转化及产业化,形成产业集聚。

  (四)完善科技创新融资服务体系。

  建立和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依托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动建立和完善“一站式”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科技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科技信贷融资服务、创业服务、创业投资、科技金融信息对接平台、企业上市培育等科技金融服务,加快建设新三板委托服务机构。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设立或引进一批互联网金融机构、网贷机构、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支持科技金融协会、团体加强行业自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搭建资金与企业的对接平台。鼓励广州高新区等建设科技金融信用体系示范区,发挥科技信用体系、科技成果交易、信息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统计、创新创业服务、“新三板”企业培训、股权融资等服务功能。

  七、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一)完善政府科技创新治理机制。

  转变政府科技部门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科技创新治理机制,科技创新主管部门主要抓宏观统筹、政策规划、创新协同,要强化预算编制和指南编制,科技项目评审、计划管理、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具体性事务交由专业机构执行。以服务于科技人员的科研工作为导向,改革财政预算支持科技创新的方式,去除约束科技人员研发工作的制度障碍,在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使用、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执行期技术路线调整等改革式创新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建立符合科研规律、高效规范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立项评估和决策机制;深入实施阳光再造行动,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流程信息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建设科研信用体系,推进科技报告制度。加强战略研究和技术预测,制定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建立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从战略层面为我市科技发展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建立广州市科技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评估、鉴定、验收及咨询等活动中的作用,提高科技管理决策水平。

  (二)健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市场导向机制。

  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主要面向市场的技术创新领域,加快建立由市场决定研发方向、技术路线、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有效机制。加快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互融互通。推进科技创新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资源配置,科研经费80%用于支持企业或企业牵头承担项目,80%的科研经费以后补助为主,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益性、基础性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以前期资助为主。加强对重点发展领域和关系长远重大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建立协同创新的有效机制。

  加强部省市联动,围绕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问题,建立协同创新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组建若干个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联合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依托行业领军企业、骨干科研院所、高水平大学,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引入国防科工系统资源,探索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军工和民口科技资源互动共享。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改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和收益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对科技成果的合作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事项,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立技术转移综合管理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相关服务。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行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设立本行业的科技创新推广机构或成立科技成果转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支持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投资新机制,建立科技成果交易补助制度。

  八、培育和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一)培育产业领军人才。

  优化创新人才政策,完善人才生态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实施更开放、更灵活和更具竞争力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实施加快聚集产业领军人才、博士后培养工程、珠江科技新星计划、菁英计划、高层次金融人才计划等人才项目,发挥南沙全国人才管理改革实验区、广州开发区国家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千人计划”南方创业服务中心、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羊城同创汇腾讯众创空间等作用,加快集聚一批科学家、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支持科学家参与国家和国际大科学计划,带动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迅速成长。积极运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创新平台,培养一批具有重大原始创新潜力的青年科学家。支持企业开展群众性岗位创新活动,培育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工匠”。

  (二)聚集高端创新人才。

  组织实施“智汇广州”高端人才对接服务行动,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开展联合攻关、成果转化等创新合作。实施科技人才绿卡制度,建立高端人才绿色服务通道,开展技术移民试点,对引进的海内外人才,实行特殊的居住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方面给予国民待遇。

  (三)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完善科技人员的考核评价和技术职务聘用制度,将专利创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化等指标作为科技人员考核评价和技术职务聘用的重要依据。对科技人员进行职称评审与岗位考核时,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应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技术转让成交额应与纵向课题指标要求同等对待。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现有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科技成果评审体系中,增加专利、技术转让、成果产业化等职称评定要素的比重。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实施分级管理专项职业能力企业评价工作,推动评价标准和体系更加科学规范。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提升人才服务质量。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人才交流互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优秀人才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评聘职称、兼职、授课、培养研究生。支持企业建立高等院校学生实践训练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联合聘用机制,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

  充分发挥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引才聚才的平台作用,推动实体展会和虚拟展会的结合,打通人才、项目、资本的线上线下即时沟通与对接服务。强化“千人计划”南方创业服务中心职能,探索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引进、扶持专业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完善创业辅导培训机制、创新资源对接机制、人才咨询服务机制和人才载体合作机制,建成华南创新创业创投资源的汇聚点、融合引才育才用才各项服务的新平台。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妥善解决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在居留、落户、医疗、保险、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城市吸引力。

  九、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一)落实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鼓励采用首购、订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企业创新。加大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力度,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政策优惠享受办理程序,确保国家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地。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评估机制,定期梳理财政、税收、人事管理等相关政策和制度,对阻碍科技创新的政策规定和制度进行修改。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财政经费使用、管理规则。

  (二)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

  推进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转化实施及产业化,引导和鼓励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创造与保护。开展产业质量优化行动,推进实施广州标准体系框架及标准修订路线图计划,完善广州标准体系,支持组建区域、产业标准联盟,推进广州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计划,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加强与新加坡等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完善有利于开放式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机制。重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和“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

  (三)统筹推进全民科普工作。

  加强政府对全社会科普工作的统筹力度,做好全市科普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引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科普组织体系、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市、区、街(镇)三级支撑,全社会参与,以科普平台、科普产品、科普活动、科普队伍、科普传播渠道为主的全方位科普工作体系,形成“大科普”工作格局。

  加快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科研活动与科普活动相结合,支持科技工作者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普作品创作、科普研究,开发科普资源,传播科研成果。统筹好广州科技开放日,推进广州地区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

  提升科普服务能力,高标准、创新式推进广州科学馆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众创新课堂。继续推进市科普基地认定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建或者参与经营科普场馆,引导企业依托自身发展特色合理规划建设各类主题性科普场馆,加强科普专业人员培养,提升科普基地服务能力。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科普宣传力度,推进广州科普联盟建设,促进全市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科普“四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和科普经常性、群众性活动区域、行业全覆盖。

  创新科普内容和形式,推进科普由体验互动式向创新教育式转型,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强化创新思维和方法。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搭建科普工作者交流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奖励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大力促进科普内容创作,形成一大批科普原创作品。打造广州科普活动品牌,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创新性举办广州科技活动周、珠江科学大讲堂、两岸四地科普交流、科普讲解大赛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科普活动。

  (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简化企业商事登记流程。

  支持举办科技创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在全社会积极培养企业家精神和弘扬“敢为人先”的广州精神,活跃广州创新创业氛围。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教育培养。

  营造鼓励创新和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建立宽容失败的制度保障;对于科技创新中重大决策事项和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建立风险失误的免责机制;对高校、科研机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风险失败的免责机制。

  十、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

  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措施落实,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加强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和国家、省科技创新规划的衔接,重视与知识产权、创新人才等专项规划和各区规划的协调,加强与珠三角其他地市的协调配合,强化规划对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统筹指导,确保规划各项主要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色,强化本区、本部门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做好与本规划的战略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落实科技创新驱动重点工作任务。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增长计划,创新投入方式,放大政府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形成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三)加强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

  完善创新指标统计方法和制度,加快制定科技创新发展监测评估体系,重点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对本规划提出的重大任务执行情况要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为科技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制定完善广州城市创新指数,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发布各区和主要创新机构的创新指数。认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实施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以纳入规划的主要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为主要抓手,科学评价规划实施结果,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督查考核。

  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的监督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各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重要指标的责任目标,加强考核。